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信访人和信访工作者都必须依法行事,有理也不能违法.
徐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依据《通告》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信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信访工作机构予以教育处理;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冲击机关,强占信访接待场所,寻衅滋事,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妨碍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
2.
纠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妨碍其人身自由,干扰其正常生活,或者侮辱、威胁、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
3. 串联群众闹事,不听劝阻的; 4.
拦截车辆,或者静坐妨碍交通秩序的; 5.
伪造文件,造谣惑众,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 6.
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以及其它可能损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物品的;
7. 故意毁坏、侵犯公私财产的; 8.
其它违法行为。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多年来,我市积极、依法、妥善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受到了信访群众的好评。信访工作在建设“法治徐州”、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大部分群众的上访行为理性、合法,但也有少数人对《信访条例》在理解上有欠缺,不按规定的法律程序上访;还有一些群众的诉求虽然合理,但在上访过程中存在违法现象,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秩序,被依法给予严肃处理。上访人只有正确遵守法律法规,通过合理的方式来表达诉求,才能真正体现信访权利的价值,有关部门也会子以支持。如果无视法律法规的存在,逃避社会情理制约,任凭主观意愿妄动,甚至采取偏激行为,不仅情理难容,也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徐州市公民信访中发生了一些违法、违规事件,影响了正常的信访工作,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下面的一些案例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也有较强的警示作用。
〔案例一〕缠访闹访扰乱机关工作秩序
张某被处劳教一年
〔案例二〕省委门前割臂滋事,多次闹事被依法逮捕
〔案例三〕聚众围堵政府大门,扰乱秩序被治安处罚
〔案例四〕多次无理赴京闹访,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五〕围堵冲击政府机关, 5 人被刑事和治安拘留
〔案例六〕违法驾车闹访,扰乱秩序被拘
〔案例七〕到非接访场所上访受处罚
〔案例八〕“告洋状”制造影响被处理
〔案例九〕聚众上访扰乱秩序被拘留
〔案例
十〕平阳村民赴京非法上访 6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
十一〕无理上访,决不姑息放纵
〔案例
十二〕串联、煽动闹事,依法坚决处置
〔案例
十三〕违规闹访,换不来不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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