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典型案例 案例十三

 

〔案例 十三〕                违规闹访,换不来不合理诉求


    “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部分信访群众有着这样的错误观念,并想通过闹访达到目的。而下面的一起闹访事件证明:即使违规闹访,不合理诉求也不会得到满足。
  因建设需要,某市场决定实施拆迁改造,部分经营户的租赁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对此,部分经营户多次到市政府、省政府集访,部分人员还到北京集访。由当地多部门人员组成的工作组,与进京集访人员同学习、同吃住,运用法律法规进行说服教育,纠正集访人员的错误思想,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经过教育,违规闹访者意识到,不管诉求是否合理,都不能使用违规闹访手段,一定要通过合法有效途径反映问题。他们写下上万字的事由经过、检查和保证书,表示今后不再犯类似错误。最后,所有的经营户均签订了拆迁协议书。

(信息来源:无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