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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二〕         省委门前割臂滋事,多次闹事被依法逮捕


      贾汪区紫庄镇常庄村四组村民陈开山,因计划生育问题状告镇政府,云龙区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陈开山对判决不服。为达个人目的,在二审期间,三次到南京上访,并多次到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省信访局等党政机关门前,以静坐、打标语 辱骂等方式滋事,并于 6 月 16 日到省委门前割臂滋事,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6 月 28 日,贾汪区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对陈开山实施刑事拘留,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向贾汪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7 月 16 日,贾汪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对陈开山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