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信访局机构设置
徐州市信访局内设7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行政、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秘、机要、组织人事、档案、保密、值班和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的安排、组织和保障;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
收集、整理有关信访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负责信访工作文件、会议材料及其它文稿的起草;承办和参与领导交办的涉及到有关重大方针、政策信访问题的调查研究;组织实施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负责信访干部培训,信访宣传工作;承办信访法制建设方面的工作;负责汇总上报全市信访统计报表。
(二)办信处
负责办理市内外人民群众来信和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的来信;受理中央、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领导、省信访局转办交办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人民来信;及时筛选重要来信,报送领导阅示;督办、会办、自办重要来信和来信老户问题;负责人民来信的统计、分析,定期通报来信情况。
(三)人民来访接待处
负责接待市内外及境内外人士来访,受理人民群众来电;负责督办向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转办、交办的群众上访问题;负责上访老户的会办、自办工作;会同公安部门做好对危害社会秩序的上访人员收容遣送工作;负责集体上访的疏导和处理;协调处理来访中的疑难问题;协助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做赴京、去省上访人员的工作;负责我市群众赴京去省来市重大信访事项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的联络和处理;负责人民来访的统计分析,编写来访摘报,定期通报赴京、去省上访情况。
(四)办案处
办理上级领导机关交办并要结果的信访案件;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并要结果的信访案件;组织或参与跨地区、跨部门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及信访老户的协调会办工作;对带有全局性的或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建议,进行督查、督办;负责本局自立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对全市信访案件查办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
(五)督查处
督查督办国家信访局和省信访局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需督查报结果的信访事项;督理督办市信访局领导交办需查报结果的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信访工作相对薄弱的地区和部门;检查、协调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需查报结果的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督查督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机构的督查督办工作。
(六)复查复核处
负责全市范围内的信访复查复核事项的业务指导与管理;负责全市范围内的不再受理信访事项及无理上访老户终结材料的审核、认定、呈报及建档备案;在《信访条例》规定的法定期限内,受理向徐州市人民政府请求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办理符合《信访条例》及《徐州市人民政府复查复核办法》相关规定的信访事项呈报、委托工作;代表徐州市人民政府拟定复查复核意见;定期召开复查复核案情分析会,研究信访案件的趋势,提出分析报告;每半年通报一次各单位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的办理情况;讲评不再受理终结案件上报备案、无理终结案件办理情况。 (
七)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
负责收集、筛选、整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的建议;处理人民建议的来电;负责对人民建议进行统计分析,编写人民建议动态和人民建议摘报;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为市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接受群众政策、法律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