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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通过法定途径处理教育信访诉求清单


信访事项类别

负责处理

职能部门

职能部门分类判定初步途径(相关项目下打√)

受理的法定依据

(具体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名称)

法定时效要求

基本流程

告知事项

问题及建议

 

涉法涉诉信访

普通信访

 

诉讼

仲裁

复议

教育-教师队伍和待遇人事管理和工资待遇

人事管理问题

人事处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人社部发〔20144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1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向劳动保障监察机关投诉,应当在用人单位发生违法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2年内提出。

市教育局信访部门→相关职能处室→信访人

 

校内对教师的违纪处理,教师可先向学校提出校内申诉

 

工资待遇问题

 

 

 

依据国家、省、市历次工资调整的文件:

如: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984号)

 

 

教育-教师队伍和待遇-民办教师

民办教师教龄补助问题

人事处

 

 

 

2013819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原民办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311号)

《信访条例》规定时间(详见下页信访规定时间)

市教育局信访部门→相关职能处室→信访人

 

此项工作由各区县牵头落实,市教育局可以进行政策咨询,接收信访件可以转各区市教体局受理。

 

教师资格认定问题

人事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第188号令)

3.《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实施细则(办法)的通知》(苏教规20142号)

 

市教育局信访部门→相关职能处室→信访人

 

 

 

省特级教师评审问题

人事处

 

 

 

 

江苏省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2012年修订)

 

 

 

 

岗位设置问题

人事处

 

 

 

 

1.《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办发〔200823号)

2.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人社(R)通〔200929号)

3.徐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徐委办〔201198号)

4.关于印发《徐州市事业单位岗位任职条件

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徐人社发〔2013251号)

 

 

 

 

教育-教师队伍和待遇-师德师风

教师师德师风问题

师资处

 

 

 

1.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号)

2.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

 

《信访条例》规定时间: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下的信访规定时间于此相同)

 

 

 

教育-教师队伍和待遇-职称评审及评优

职称评审问题

师资处

 

 

 

《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5号);《江苏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0927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4个文件的通知》(苏职称〔200915号)、《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徐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实施办法》徐政人发[200816号、《徐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徐政人发[2007129)、《徐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面试答辩方法》(徐政人发[2007131)、《徐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公示办法》(徐政人发[2007132)

 

 

 

各项评优问题

 

 

 

《徐州市“青蓝工程”“名师工程”评审条件》

《徐州市师德模范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教育-教师队伍和待遇-企业划转教师

各项问题

人事处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04号)

 

 

建议转国资委和相关企业

 

教育-高校-高校招生

违规招生

高教处

 

 

 

引导信访人向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反映

《信访条例》规定时间

市教育局信访部门→相关职能处室→信访人

如发生虚假宣传,违纪招生等行为可拨打省招考院电话反映

 

 

 

 

 

 

 

 

 

 

 

教育-高校-高校收费管理

不按规定退费

高教处

 

 

 

省属高校由省财政管理,市属高校由市财政管理

《信访条例》规定时间

市教育局信访部门→相关职能处室→信访人

 

高校收费政策制定权限在省物价部门。

 

 

乱收费(实习管理费等)

 

教育-教育行政管理-后勤管理

学校发生食源性疾病事件(食物中毒等事件)

体卫艺

 

 

 

《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号);《徐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教育-教育体制-行政管理-幼儿园管理

有人身伤害情形或经济纠纷

基教处

 

 

 

《幼儿园工作规程》;《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信访条例》规定时间

市教育局信访部门→相关职能处室→信访人

 

 

 

日常保教管理问题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管理的意见》(徐教基(20129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意见》(徐教基〔2014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幼儿园质量监管的通知》(徐教基(201523号)

《信访条例》规定时间

教育-教育体制-行政管理-幼儿园收费

基教处

 

 

 

《幼儿园工作规程》;

《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

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22号);

《关于徐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徐价费(2013149号)

《信访条

例》规定时间

 

 

 

 

教育-教育行政管理-后勤管理

校舍施工建设等问题

发展规划处

 

 

 

 

关于印发《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基本建设和维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徐教办〔200542号)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市直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徐教财〔201532号)

《信访条例》规定时间

 

 

 

 

 

教育-教育体制-行政管理-民办学校管理

涉及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问题

职社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的通知》;《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

 

《信访条例》规定时间

市教育局信访部门→相关职能处室→信访人

 

有关涉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培训的学校的问题由人社部门负责

 

涉及民办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的问题

 

涉及非法颁发或者伪造证书的问题

 

涉及擅自改变学校名称、层次、类别、举办者、办学地址的问题

 

教育-教育体制-行政管理-民办学校收费

涉及民办学校的收退费的问题

职社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列》;《省物价局 教育厅 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信访条例》规定时间

市教育局信访部门→相关职能处室→信访人

 

 

教育-教育体制-行政管理-民办学校人事管理

涉及民办学校员工劳动保障纠纷的问题

职社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列》;依据国家、省、市人事工作相关政策规定

 

 

 

 

 

 

教育-教育体制-行政管理-擅自举办民办学校

涉及社会组织和个人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问题

职社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信访条例》规定时间

市教育局信访部门→相关职能处室→信访人

 

在工商部门审批注册的机构的信访问题由其审批部门查处办理。

 

教育-教育体制-行政管理-对教育行政执法决定有异议

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教育行政审批决定有异议的

职社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由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受理

→信访人

 

 

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教育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的

 

教育-教育体制-行政管理-考试管理

招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大力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监察部、信息产业部、国家保密局、武警总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学〔200415;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2号);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通知(苏教考〔20145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招委〔20151号)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文化统考考务工作细则》的通知(苏教考招〔20149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育部教学〔20157号);

《关于加强徐州市普通高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风考纪建设的实施意见》

《信访条例》规定时间

市教育局信访部门→相关职能处室→信访人

 

 

 

教育-招生考试-招生录取

基教处

招 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1号);

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教基﹝20143号);

徐州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徐教规〔20151 )

2015年徐州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徐教规〔20152 )

徐州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徐教规〔20153 )

徐州市2015年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徐教规〔20154 )

《关于印发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招委〔20141号)

《信访条例》规定时间

市教育局信访部门→相关职能处室→信访人

 

 

 

教育-招生考试-考场纪律

 

 

招办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3号令);

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

 

《信访条例》规定时间

 

 

 

教育-招生考试-考务管理

招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大力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监察部、信息产业部、国家保密局、武警总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学〔200415号);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通知(苏教考〔20155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招委〔20141号);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文化统考考务工作细则》的通知(苏教考招〔20149号);

 

《信访条例》规定时间

 

 

 

教育-高校-高校招生

招办

 

 

 

《关于做好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招委〔20141号);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文化统考考务工作细则》的通知(苏教考招〔20149号)

《信访条例》规定时间

市教育局信访部门→相关职能处室→信访人

 

 

 

教育-教育收费-收费标准

监察室

财审处

 

 

 

徐州市公办中小学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文件目录

《信访条例》规定时间

市教育局信访部门→相关职能处室→信访人

 

 

 

教育-教育收费-乱收费

监察室

财审处

 

 

 

江苏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批准的大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通知》

《信访条例》规定时间

 

 

 

 

教育-教育收费-学生资助

监察室

高教处

财审处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教育部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严禁虚报学生人数骗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教职成﹝201015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7号);

《信访条例》规定时间

市教育局信访部门→相关职能处室→信访人

 

 

 

教育-教育体制-教材教辅

基教处

教研室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规〔20151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二厅〔20151号);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5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苏教基〔2015〕号);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5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苏教基〔201510号);

《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辅征订工作的通知》(徐教基〔201460号);

《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徐教基〔201461号);

《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辅征订工作的通知》(徐教基〔201546号);

《关于做好2016春季普通中小学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徐教基〔201547号)

《信访条例》规定时间

市教育局信访部门→相关职能处室→信访人

告知信访人相关规定

 

 

教育-教育体制-学生称号评审

基教处

职社处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

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苏教基〔20155号);

《关于在普通中学评选2015年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的通知》(徐教基〔201513号);

《关于表彰2015年徐州市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的决定》(徐教基〔201518号);

《关于表彰2015年职业学校省级“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决定》(苏教职〔201517号)

《信访条例》规定时间

市教育局信访部门→相关职能处室→信访人

告知评选条件、程序、过程。

符合相关规定,确定评选有效;学校评审出现违规情况,取消评审称号。

 

教育-教育体制-招生入学

基教处

职社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1号);

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教基20143号);

 

《信访条例》规定时间

市教育局信访部门→相关职能处室→信访人

 

 

 

教育-教育体制-行政管理-规范办学

基教处

职社处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

《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141号)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委办〔200952号)

《信访条例》规定时间

市教育局信访部门→相关职能处室→信访人

 

 

 

教育-教育体制-行政管理-课业负担

 基教处

 职社处

教研室

 

 

 

教育部《关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减轻中小学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苏教〔2 O 052 3)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委办〔200952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作息时间和课程安排的通知》(徐教基(200922号)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94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

《信访条例》规定时间

市教育局信访部门→相关职能处室→信访人

 

 

 

教育-教育体制-教学改革

 基教处

 职社处

教研室

 

 

 

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行动计划的通知》(苏教基〔201518号);

《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行动计划的通知》苏教基〔201518号;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

《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109号);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94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

关于实施《“学进去讲出来教学方式”行动计划》的意见(徐教教研(20134号)

《信访条例》规定时间

市教育局信访部门→相关职能处室→信访人

 

 

 

教育-教育体制-行政管理-教学管理

 基教处

 职社处

教研室

 

 

 

教育部《关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减轻中小学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苏教〔2 O 0523)

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连教基〔20087号);

《关于颁发〈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学生、后勤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苏教职[200522号),《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学生、后勤管理规范(试行)》;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94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

《信访条例》规定时间

市教育局信访部门→相关职能处室→信访人

 

 

 

教育-教育体制-行政管理-违规补课及有偿家教

督导室

监察室

 

 

 

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督导团关于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的处理意见(试行)(苏教规〔20091号;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94号)

 

 

 

 

 

教育-教育行政-纪检监察

违反政治纪律类行为

监察室

 

 

《党章》;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关于严禁学校教职员工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的通知》;

 

《信访条例》规定时间

登记-办理-移送承办、谈话函复、直接查办

对实名举报人可以书面或口头答复有关问 题

 

违反组织纪律类行为

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类行为

贪污贿赂类行为

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类行为

违反财经纪律类行为

失职渎职类行为

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行为

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类行为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行为

 

申诉

 

教育-教育行政-工作作风

机关及局属单位干部工作作风

监察室人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徐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暂行办法》

《信访条例》规定时间

 

 

 

教育-教育行政管理-校园安全

校园意外伤害

安稳处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人身伤害案件的诉讼时效为l年,即受害学生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侵害之日起1年内主张权利。

 

 

 

 

体育锻炼猝死

 

校园暴力致残致死

 

教育-教育行政管理-校车管理

校车许可申请

安稳处

 

 

 

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信访条例》规定时间

市教育局信访部门→相关职能处室→信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