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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供销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


序号

信访事项类别

主要职能机构

处理途径

法定受理依据

法定受理时效

处理基本流程

备注

涉法涉诉信访

普通信访

诉讼

调解仲裁

行政复议

检举控告

申诉

政府信息公开

1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复议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信访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构→信访人→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市总社和县级总社分别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市总社可以开展行政复议。

2

干部人事管理

组织人事处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信访条例》

《劳动法》: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法》:内容同上。

《民法通则》: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行政复议法》:内容同上。

《公务员法》: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行政监察法》: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受到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分决定单位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规定向原处分决定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信访条例》: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信访机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信访人→检举控告、申诉、行政复议、调解仲裁、诉讼

市总社所属单位和县级总社分别受理信访事项,市总社可以开展信访复查。

3

劳动管理

组织人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信访条例》

《劳动法》:内容同上。

《行政诉讼法》:内容同上。

《民法通则》:内容同上。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法》:内容同上。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信访条例》:内容同上。

信访机构→劳动管理机构→信访人→检举控告、行政复议、调解仲裁、诉讼

市总社所属单位和县级总社分别受理信访事项,市总社可以开展信访复查。

4

事业单位管理

组织人事处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信访条例》

《行政诉讼法》:内容同上。

《民法通则》:内容同上。

《行政复议法》:内容同上。

《信访条例》:内容同上。

信访机构→事业单位管理机构→信访人→行政复议、诉讼

市总社所属单位和县级总社分别受理信访事项,市总社可以开展信访复查。

5

社有资产管理

财务处

 

 

 

 

 

《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信访条例》

《行政诉讼法》:内容同上。

《民法通则》:内容同上。

《行政复议法》:内容同上。

《信访条例》:内容同上。

信访机构→社有资产管理机构→信访人→民事诉讼

市总社所属单位和县级总社分别受理信访事项,市总社可以开展信访复查。

6

新网工程管理

财务处

 

 

 

 

《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信访条例》

《行政诉讼法》:内容同上。

《民法通则》:内容同上。

《行政复议法》:内容同上。

《信访条例》:内容同上。

信访机构→新网工程管理机构→信访人→行政复议、诉讼

市总社所属单位和县级总社分别受理信访事项,市总社可以开展信访复查。

7

企业管理

经济发展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信访条例》

《行政诉讼法》:内容同上。

《民法通则》:内容同上。

《行政复议法》:内容同上。

《信访条例》:内容同上。

信访机构→企业管理机构→信访人→行政复议、诉讼

市总社所属单位受理信访事项,市总社可以开展信访复查。

社务管理处 

县级总社受理信访事项,市总社可以开展信访复查。

8

项目管理

经济发展处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信访条例》

《行政诉讼法》:内容同上。

《民法通则》:内容同上。

《行政复议法》:内容同上。

《信访条例》:内容同上。

信访机构→项目管理机构→信访人→行政复议、诉讼

市总社所属单位和县级总社分别受理信访事项,市总社可以开展信访复查。

9

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管理

经济发展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信访条例》

《行政诉讼法》:内容同上。

《民法通则》:内容同上。

《行政复议法》:内容同上。

《信访条例》:内容同上。

信访机构→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信访人→行政复议、诉讼

市总社所属单位受理信访事项,市总社可以开展信访复查。

社务管理处

县级总社受理信访事项,市总社可以开展信访复查。

10

基层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

社务管理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信访条例》

《行政诉讼法》:内容同上。

《民法通则》:内容同上。

《行政复议法》:内容同上。

《信访条例》:内容同上。

信访机构→基层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机构→信访人→行政复议、诉讼

县级总社受理信访事项,市总社可以开展信访复查。

11

农田托管管理

社务管理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通则》:内容同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信访机构→农田托管管理机构→调解仲裁、民事诉讼

 

12

社会团体管理

社务管理处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行政诉讼法》:内容同上。

《民法通则》:内容同上。

《行政复议法》:内容同上。

信访机构→社会团体管理机构→行政复议、诉讼

 

13

纪检管理

纪委监察室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信访机构→纪检管理机构→信访人→申诉、诉讼

市总社所属单位和县级总社分别受理检举控告事项,市总社也可以直接受理。

14

监察管理

纪委监察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行政监察法》:内容同上。

《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公务员法》:内容同上。

信访机构→监察管理机构→信访人→申诉、诉讼

市总社所属单位和县级总社分别受理检举控告事项,市总社也可以直接受理。

15

职工权益保护管理

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信访条例》

《民法通则》:内容同上。

《信访条例》:内容同上。

信访机构→职工权益保护管理机构→信访人→民事诉讼

市总社所属单位和县级总社分别受理信访事项,市总社可以开展信访复查。